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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方案咨询公告(医疗意外险项目)
作者:缪旭    阅读次数:1979  发布时间:2023-04-07

根据医院工作要求,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疗意外险项目方案咨询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国家和卫计主管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为响应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院努力为患者创造优质、便捷的服务条件,现我院拟向社会公开调研并选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为患者提供购买医疗意外保险服务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本项目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及应急处置方案。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提出合理的方案及参保险种覆盖范围理赔细则、违约责任等相关说明。

二、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承接、销售医疗意外险产品的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对稳定、成熟的保险产品维护(销售、理赔等)团队;

4.医疗意外险种齐全且有注册编号,能够覆盖相关高风险科室;

5.保险机构承保能力强。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②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公告期限:自方案咨询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响应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方案文件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五、提交方案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

1、方案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方案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公司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符合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3)具有同行业相关经验,以从事过医院对应项目为佳。

2、提交方案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217:30前,逾期送达拒绝接收。(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医院工作时间提交方案文件,否则拒绝接收)

3、提交方案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23-88112588

、特别说明

本公告不是招标公告,仅是医院有意向进行初始方案征集,与最终供应商的确定无直接关系,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医院参考。一旦所公示项目的方案经医院讨论确定,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招标。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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